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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陕西省委员会成立前民革组织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1949

  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其他界别的代表662人。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毛泽东、周恩来、李济深等180人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当选为副主席。陕西民革党员张治中、孙蔚如,作为代表参加了会议。   

  11月12日至16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国民党民主派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关于当前政治任务决议案》,决定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民革的政治纲领,同时还通过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组织总章》和《中国国民党民主派代表会议宣言》;决定民革、民联、民促和国民党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统一成为一个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联、民促同时宣告结束。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张治中当选民革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曹志麟当选民革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12月,1949年5月,彬县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隶属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12月严崇师(民革)任彬县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副专员。

1950

  1月19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撤消。同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正式成立,彭德怀任主席,习仲勋、张治中(民革)任副主席,谈维煦(民革)任副秘书长。西北军政委员会是中央人民政府在西北地区实行军事管制的代表机关,并代行西北人民政府职权,统一领导西北各省、市人民政权工作。

  1月,1949年5月,宝鸡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隶属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1950年1月,划归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月,严崇师(民革)任宝鸡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副专员。

  2月4日,西安各界人士集会,隆重追悼杨虎城将军。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民盟中央等发来唁电。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会委员、青海省人民政府主席赵寿山(中共、民盟)报告杨将军、宋绮云诸烈士事迹及死难经过。习仲勋、张治中(民革)等及烈士亲属代表杨拯民讲话(1月30日,爱国将领杨虎城灵柩由重庆经汉口运抵西安,举行安灵仪式)。

  4月1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举行第10次行政会议,马明方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省商业厅厅长李维新(民建)关于目前陕西省商业情况及商政措施的报告,会议确定“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为商业工作的总方针。决定成立陕西省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杨玉亭任主任,董永德为副主任,白治民、莫钧涛、谢怀德、张毅忱、李维新、陈雨臬(民革)、李世成为委员。

  8月13日,根据有关规定,经陕西各民主党派分别推选,民革党员孙蔚如、李赋都、吕向晨、陈雨皋、刘文伯、袁伯扬、左协中、李文卿等为陕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8月13日至23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第13次行政会议提议,呈请西北军政委员会转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陕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西安举行,出席会议代表49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马明方所作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六个月施政工作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通过了《陕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陕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规程》。会议选举产生了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选举产生了陕西省协商委员会。民革党员李赋都、吕向晨、陈雨皋、刘文伯、袁伯扬、左协中、李文卿当选陕西省人民政府委员。

  民革党员孙蔚如、严崇师、黄锡九、杨茂三、姜宏模、孙辅丞、胡景通当选为陕西省协商委员会委员。

  8月25日陕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在西安举行,决定成立陕西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会议选举马明方为陕西省协商委员会主席,张邦英、韩兆鹗(民盟)、孙蔚如(民革)为副主席。选举民革党员严崇师为陕西省协商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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