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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陕西省委员会成立前民革组织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11月26日陕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届协商委员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潘自力为主席,李合邦、韩兆鹗(民盟)、孙蔚如(民革)为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选举民革党员姜宏模、胡景通、严崇师、杨茂三、孙辅丞等为陕西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2月30日,陕西省协商委员会召开传达报告会。孙蔚如(民革)副主席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传达陕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决议。

  同年,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备委员会增补陈雨皋、刘文伯、谈维煦、李赋都、郝兆先、曹志麟等6人为筹备委员会委员。

 

1953

  1月6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批准成立西北区贯彻婚姻法委员会。马锡五任主任委员,常黎夫、谭生彬、任谦(民盟)、曹冠群任副主任委员,郭步岳、贺连城、李春霖、薛向晨、赵守一、谈维煦(民革)、李兴旺、张季纯、李源、张华莘、宋常华、赵希愚等任委员。

  1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贯彻婚姻法实施方案》,并成立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甘一飞为主任委员,景岩徵、杨伯伦、毛凤翔、白锋悟为副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有毛凤翔、王菊人(民革)、王俊山、甘一飞、白锋悟、李子健(民盟)、李象九(民建)、李经纶、吴台亮、崔田夫、景岩徵、赵伯经、张西鼎、张湖、张棣庚、贺光直、杨伯伦、刘庚、韩望尘(民建)等19人。

  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西北军政委员会改为西北行政委员会,任命彭德怀为主席,习仲勋、张治中(民革)、马明方、杨明轩(民盟)等为副主席。谈维煦(民革)任副秘书长;刘良湛(民革)任西北行政委员会交通局局长。

  1,民革宝鸡市(县级)支部筹备委员会成立。刘复旦为召集人。

  2月,民革汉中市(县级)筹备小组成立,徐雪尘任组长。

  4月20日,西北行政委员会举行第八次行政会议。张治中(民革)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任谦(民盟)关于西北区实行普选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成立西北行政委员会指导选举工作办公室。

  4月28日,陕西省选举委员会成立。潘自力任主席,韩兆鹗(民盟)、孙蔚如(民革)、韩望尘(民盟)、马子健、陈雨皋(民革)、王菊人(民革)等16人为委员。

  5月22日为适应中央人民政府设置行政大区机构,1953年5月,民革中央常务委员会第90次会议决定,设置民革西北工作指导委员会(简称“西指会”),派张治中、邓宝珊、孙蔚如、王菊人、李翰园、袁金章、谈维煦等7人为委员,王菊人兼任秘书长。5月22日,民革西北工作指导委员会在西安举行了成立大会。出席大会的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委会全体委员和来宾共60多人。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马明方、秘书长常黎夫,中共陕西省委书记潘自力、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赵寿山,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赵伯平、副书记董学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方仲如、副市长张锋伯、陈式玉,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部长刘文蔚、副部长孙作宾,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部长张汉武、副部长赵伯经,中共西安市委统战部部长崔一民、副部长冯力生,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长杨和亭,陕西省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韩兆鹳、西安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亢心栽,以及民盟西北总支部主委杨明轩、副主委成柏仁,委员杨子廉、袁若愚、袁政庭,民建西安市分会主委李象九、副主委经春先,九三学社西安分社筹委会召集人侯宗廉、副召集人张伯声,民主人士张翔初,民主党派干训班主任赵曼青等应邀参加了大会。张治中主持大会并作报告,王菊人报告筹备经过。马明方代表中共中央西北局讲话,韩兆鹳、杨明轩、侯宗廉、李象九和张翔初等来宾致贺词。

  大会根据民革中央常务委员会第90次会议决定,宣布张治中(民革中央常务委员)、邓宝珊、孙蔚如(民革中央团结委员)、王菊人(民革陕西省分部召集人)、李翰园(民革兰州市分部召集人)、袁金章(民革宁夏省召集人)、谈维煦(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委会委员)等7人为民革西北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王菊人兼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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