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进省管县为契机促进县乡政府规范运转
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县乡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在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县乡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县乡政府处理和化解。近年来,中央出台了大量支农惠农政策,这些支农惠农政策都需要县乡政府具体落实,县乡政府能否规范地运转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切实落实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县乡政府依法行政和促进其规范运转,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所以必须把加强县乡政府依法行政和促进其规范运转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省县乡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运转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由于人员职能定位模糊、干部作风有待提高、超编严重、经费短缺、历史债务包袱大等原因,影响了县乡政府的规范运转,影响了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我们要以推进省管县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县乡政府依法行政和规范运转的进程。
促进县乡政府规范运转就要对县乡政府的职能进行梳理和明确。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根据实现省管县的要求,合理确定县级政府的职能,既要强县扩权,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又要促进其转变职能,使其职能极其履行方式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特别是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县级财政的规模、实现方式等,以保证其职能的顺利实现。
促进县乡政府规范运转就要对县乡政府的编制进行梳理和明确。要下决心进一步推进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解决机构和人员超编问题。近年来,机构编制特别是人员再次膨胀现象已经出现,这在县域经济不发达,县乡政府财政来源主要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下是很危险的。一方面,由于财政收入难以满足日常支出需要,政府机构正常履行职能将受严重制约;另一方面,为维持机构基本运转必然要向省市要钱,就会对中央和省上的支农惠农资金打主意,滥用职权搞“三乱”敛财,有可能出现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不和谐问题。因此要对县乡政府的编制和人员问题配合职能调整,实现经营性、中介性、服务性岗位的剥离与市场化运作。
促进县乡政府规范运转就要对县乡政府的人员素质与干部作风予以提高和改善。要进一步扎扎实实开展干部教育活动,增强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和思想文化素质,切实解决对待群众简单粗暴等不良现象。
促进县乡政府规范运转就要对县乡政府的经费问题予以研究和解决。目前许多县乡机构,年人均基本办公经费500元左右,这显然难以满足正常运转需要。许多县乡机构负责人的实际第一要务就是搞钱弥补基本办公经费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和省上的支农惠农资金足额用于相关事业就难以保证。挪用套取支农惠农资金的单位富得流油,不挪用套取就穷得要死,在这样的利益导向下,会使越来越多的单位不守规矩,久而久之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另外,对有收费权和罚款权的部门,许多县虽然实行收支两条线,但是同时实行高比例返还政策,这使单位之间贫富悬殊,也形成不良利益导向而影响法规政策执行。因此提议,大幅提高县乡机构年人均基本办公经费标准,取消高比例返还罚没收入政策,严格设置和执行县乡机构财务制度,改进财政预算。
促进县乡政府规范运转就要对县乡政府的债务进行清理化解。由于历史原因,县乡政府债务规模不小。债务沉重,收入有限,中央和省上的支农惠农资金足额用于相关事业就难以保证。因此提议,省上对县乡机构债务情况予以调查,对合理部分予以确认,并在省财政预算中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清偿,从而使县乡机构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省上安排的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