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政府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各级政府要贯彻实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发展,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城乡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要在我省民生工程中,单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扩大公共就业服务广度和深度,提供公益性岗位,提供免费就业和再就业培训,支持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支持毕业生和农民工创业活动等。
3、健全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级政府要把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减少有劳动能力长期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同时,要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制订失业调控预案,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4、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省政府要将已出台的各项有关支持促进就业的政策,做好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按照《就业促进法》要求,对政策进行完善和规范,加强落实力度,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吸纳借鉴金融危机背景下全国各地破解大学生和农民工就业难的经验和做法,注入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持久抓落实。
5、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各级政府要落实国务院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要求,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服务职责和范围;合理确定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并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各级政府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基础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增强市场服务功能。要完善和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特别要加快建设中国西安人才市场。
6、着力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坚持市场导向,以就业引导教育,促进教育与市场需求相适应。要加快教育体制改革,调整完善学科和专业设置,将职业教育从高等教育中单列出来,建立我省职业教育新体制。以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大学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的依据。就业培训也要创新体制、机制,全省就业培训工作由一个部门管理,并尽快制定中长期规划,对于就业培训资金的使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其发挥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