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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人气:
    目前陕西省城市社区1760个,且逐年增长。而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仍处在“试点、示范”阶段,照此速度,完成“十二五”居家养老服务规划的任务很难。其次,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建立有一些不切实际的硬性指标:床位数、设施配备、人员要求等等。实际情况是不同社区、不同条件所需服务差别很大。比如:有的社区多数老人只需解决吃饭、活动、上门服务问题,但不得不根据指标设置若干房间和床位,结果床位几乎无人使用,仅供参观和评估,既造成浪费,也为推广制造了难度。
    为了促进我省居家养老事业快速顺利发展,以较快实现社会化养老的基本全覆盖,建议:
    1、按照不同地区、不同社区、不同人群,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设立标准和工作模式。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标准,应突出地域和社区的各自特性,实用、简捷、具体。政府职能部门宏观控制方向、原则,掌握审批、评估,而具体建设标准由社区具体决定,并以此标准公平选择国有资金或民间资金投资建设,最大程度的拉动民间投资,降低政府财政负担,防止盲目浪费。
    2、指导全社会的单位社区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建立,既减少政府负担,又扩大受益人群。
    从教育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做起,把建立本单位家属院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该单位工会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工作内容和一项考核任务。对于大专院校,此项工作还可为学生提供尊师尊老传统教育及老年护理实践场所。据初步估算,在这类社区居家开展养老服务,可受益人群约占我省社会化养老服务对象40%以上,而且有资金保障,易实施,示范性强。
    3、对于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单位家属院的社区,以政府投资引导为主,及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
    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单位家属院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缺乏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引导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是非常有必要的。应当确立政府投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交给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模式,保证这类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及时建立和开展工作。
    4、因地制宜设立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集中管理”和“分散追踪”服务结合,建立适合陕西农村特色的居家养老模式。
    经济状况好、居住集中、老年人群多的农村社区,可类同城镇社区开办集中设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而贫困地区,特别是山区,老年人居住地分散,可参考“赤脚医生”的模式,由政府与其家属共同购买服务,服务人员采取“分散追踪服务”的方式完成工作。此方式可以以较少的工作人员,服务较多的社区数目。我们认为“十二五”期间,50%以上的农村社区覆盖指标,不应该抛弃这部分老人。
    5、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站点的建设资金应由各级政府分担,并有明确划分,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站点普遍及时建成。
    当前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正在起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站点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建设资金由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投入,显然是难以满足需要的,省市政府予以大力支持才能保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站点及时建成和投入使用。省政府应当就此问题及时研究,确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站点建设的可靠和合理的资金来源渠道,最好由省、市、区三级分担,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站点普遍及时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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