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储备土地资源的建议
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中央为保障粮食安全,加强了耕地保护措施,规定十八亿亩基本农田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十一五”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快速态势,预计“十二五”及以后较长时间内将是陕西高速发展的机遇期。土地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国家每年给陕西各种建设用地的总指标仅为十二三万亩,从目前看,这一指标已经对陕西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西安、榆林等市因土地指标告罄使项目上马或发展速度受到限制。为了保证我省经济社会在机遇期内高速发展,我们必须未雨绸缪,从现在起要做好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储备足够的土地资源。
既要保持基本农田的保有量不突破红线,又要依法保障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如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土地资源稀缺矛盾,一方面要节约土地资源,提高现有建设用地效率,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另一方面要将大量闲置土地置换出来整合加以利用,大力复垦造地,做到“节流”与“开源”并举,以弥补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不足之虞。为此我们建议:
1、要加大全省土地整治复垦开发力度。借鉴兄弟省(市)异地造田置换建设用地指标的做法,在陕北沙漠、丘陵沟壑区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域用现代化工程机械去平整土地,规模造地,通过土地置换,为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提供土地资源。要把在陕北黄土高原造地作为一个大战略,成立专门的机构和造地公司,在全省统筹土地资源。
2、各县应加快新农村建设,并建立起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补偿机制。资料显示,目前我省农村村内有空闲土地约1.8万公顷,可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中心村的改造和提升,加快大村扩容、小村合并的整合利用,推进农村旧宅基地、老院落整理复垦。我会帮扶的旬邑县富村在07年被列为旬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造范围,全村通过规划重建,置换出约900亩耕地,人均增加耕地0.8亩。
3、应积极研究出台农民进城、空心村改造相应的配套措施。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升城镇化水平是区别于以往经济会议的一个关键词,放开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把农民变为城市居民,将是今后若干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大亮点。建议从现在起,积极研究农民进城后农村宅基地或流转、或抵押、或经济补偿的若干政策,促使旧宅基地的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