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建议
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最近几年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在工商、卫生、质检、药品食品监督和商务等部门的配合下,持续进行了以高毒农药、生鲜乳、瘦肉精、兽用抗生素以及假冒农资产品为重点的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我省农产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省食用农产品安全形势总体是比较平稳的,尚未发生波及社会的重大安全事件。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切实加以解决:
(一)全省大部分农产品尚未从源头上实施有效监管。目前我省 农产品仍以千家万户分散生产为主,据2011年底统计,全省涉农企业90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4216家,加入其中的农户86万户,仅占全省总农户的11.9%。这一部分的农产品,均从源头上实行了“三品一标”认证(即“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绿色产品认定”、“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其余80%种植面积的产品,只在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时进行监测,尚未从源头上纳入监督的范围。
(二)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至今尚未完全健立起来。在农产品安全监管上,省农业厅要求在全省建立“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制度,但到现在为止,只有商洛、西安、宝鸡、铜川四市实现了这一要求,其他各市尚未落实。全省1436个乡镇(街道办)只有594个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还有842个没有建立。全省90%的村没有设立监管员。在检测体系方面,全省只有西安市建立了农检中心,县级建成检测站的只有11个。
(三)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是两大主要隐患。在种植业产品方面,蔬菜禁限用农药屡有检出,禁用农药检出的主要是甲胺磷,限用农药检出的主要是克百威、氧乐果;限用农药残留超标较多的是多菌灵和毒死蜱,这四种限用农药占全部农药残留超标总数的60%以上。问题较多的是豇豆、韭菜和芹菜,合格率均偏低。在畜产品方面,主要是“瘦肉精”的监测任务增大,检测和打击难度较大。
(四)农业与工商部门在“问题农产品”处置方面责任不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农业部门负责技术监测,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监督。然而,农业部门查出超标和有毒有害的“问题产品”后,如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又如何处理“问题农产品”,尚无明确的规定。因此有的“问题产品”没有得到有效处理,有的随便自行处理,在这方面急需作出明确规定。
(五)工业“三废”和重金属污染日益严重。据“陕西省土壤污染调查”资料,全省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标准的点位共有20个,污染元素主要有镉、镍、铅、砷、汞、铬。超标点位较多的地区是汉中市、安康市,其次是渭南市和商洛市。这造成农田土壤、灌溉水源、农区大气等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恶化,成为农产品生产安全日益严重的最大隐患。
(六)农产品管理体制改革和地方立法滞后。目前农产品的生产、物流和销售的监管依然处于多头管理的状况,农业、工商、卫生、质检、商务等执法主体多元,职能重复交叉,往往出现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现象。这种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往往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对滥用、乱用农药兽药和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另外,由于地方立法滞后,致使一些能够解决的问题无法可依,一些重大案件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特别是由于对违法犯罪行为和当事人经济处罚过低,使一些人逐利而往、知法犯法,甚至一犯再犯。
二、确保我省农产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为确保我省农产品的安全,必须在全省建立严密的“两端监测、过程控制、质量认证、标志管理”的监督制度,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