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作发展的建议
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自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4年时间里,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70亿余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近10万公里,基本实现了100%乡镇通油路或水泥路,80%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的“十一五”目标,使广大农村交通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这样的成绩对属于欠发达地区的陕西来说来之不易。在彰显成绩的同时,有必要对存在问题予以足够重视,才能更好地推动此项工程顺利发展。经过调研发现以下相对突出的问题:
1、农村通村公路建设标准太低,既影响使用,又易引发法律责任。
目前,许多地方为了多增加农村通村公路修建里程,采用的公路建设设计标准太低。例如相当多的地方通村公路宽度勉强达到3米,两辆农用车都难以错车而行。某县人大主任风趣的说:“看来上级领导是一心一意让广大农民群众只拉架子车了。”这样的路显然难以满足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另外相当多的路都只重视路面工程,忽视安保防护设施建设,这样做虽然一时节省了建设费用,但是交通事故的大量出现则成为必然。由于群众法律意识觉醒和权利观念增强,大量索赔事件的出现也就成为必然。低水准建设,必然会使付出辛勤劳动为农村修路的交通部门经常站在被索赔的被告席上。
2、农村公路建设的省补资金标准与实际情况差距仍然较大,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目前,我省通村公路建设实际费用在每公里25万元至30万元左右,县乡油路改造建设实际费用在每公里50万元至60万元左右。在落实建设资金时,省补资金标准为:通村公路每公里12万元至15万元,县乡油路改造每公里35万元至4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需要由市、县财政配套解决。由于县级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财政支出缺口一般是收入的3倍左右,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才勉强维持机构运转。这时要其配套资金,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许多县配套资金采取向银行贷款、要求施工单位垫资等方法筹集。这种方法虽然一时完成了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但是却造成政府部门在银行举债和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不良后果。
3、山区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实现公路村村通的目标,资金使用效能低下。由于山区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一个村虽人口不多,却延绵分布方圆数十公里。这种情况下,要实现村里通水泥路,人均资金投入数额很高,单位资金使用效能却很低。
4、县乡公路改造的土地使用政策不够灵活适应。
目前,全省建设用地指标非常紧张,无论中央还是省上,都要求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而有关部门却要求县乡公路改造项目用地要办理农用土地征用手续后再使用。如果这样做,相当多的县乡公路改造项目就会由于无法得到建设用地指标而无法进行。
5、农村公路养护政策亟待完善。
目前,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组织体系已经形成,经费来源也有了着落,这为农村公路养护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但是公路养护的市场化改革方向与农村公路面广线长的实际不相适应。由于县乡农村公路管理站力量薄弱,村道上的路政执法依据不足等原因,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仍需完善政策才能顺利发展。
为促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作顺利发展,我们建议:
1、用足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多筹资金,并使收费盈余绝大部分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要顺利进行,有保障的经费来源是关键。目前我省财政状态并不乐观,需要加大财政支持的方面很多,要政府把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方面可能性不大。这时用足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参照收费标准较高省份确定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并用足政策适当延长收费年限,就可以筹措到大量的更多的资金。省交通厅要保证高速公路收费盈余的绝大部分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从而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提供充足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