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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江干流水资源保护对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1日  人气:
    三、丹江干流水环境保护对策
    1、加强河道环境治理
    一些工矿企业把工业废弃物随意堆积于河滩或直接倾入水体,这些工业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易溶于水的物质或在水中发生转化,造成水体污染。居民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市政维修管理产生的垃圾,堆积河边,任水流冲刷,污染水体,所以修建垃圾卫生填埋厂,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卫生填埋,不但可解决流域内的垃圾处理问题,而且可使地表、地下水免受污染之害。
    2、实施污染物的总量控制
    运用系统优化方法揭示污染源排放量与环境保护目标之间的定量关系,将环境系统中允许排污总量分配到各个具体的污染源,通过点源的微观治理而实现环境质量在总体上的最优控制。要使排污总量控制发挥作用,须建立有效的保护措施。一是加强计量和环境监测。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实行总量控制的两大基本要素。必须加强和健全计量、监测手段,使总量控制建立在更科学的基础之上。二是以水资源保护规划目标为环境约束条件,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是水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水污染防治的最终目的。流域内各县区应以水资源保护规划目标为环境约束条件,切实加强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水资源特性和水资源保护规划要求,优化其产业布局与工业布局,严格执行区域水污染防治和控制方案,满足污染物入河控制要求。
    3、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取水项目清洁生产审计
    经济基础落后,水污染可控水平较低,资源利用不合理及资源破坏和流失所造成的工业污染,是流域内水资源遭受侵害的主要原因。应转变工业污染末端治理的落后观念,建立工业水污染防治过程控制为主、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资源环境新理念。应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建立取水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制度,在审批和年审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及用水申请计划时,重点加强项目清洁生产分析、水资源平衡、节水减污和排污入河可控水平的审核工作,明确取水项目必须达到的节水减污措施和清洁生产水平,实现建设项目取水及排污入河审批和控制的系统管理。
    4、加大治理水土流失力度,控制面源污染
    造成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主要是:坡陡沟深,地表岩层松散,片麻岩、砂页岩等岩层易破碎、风化,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且多暴雨。人为因素主要有:一是毁林开荒,破坏植被;二是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利用方式;三是开发建设项目忽视水土保持。在人口相对集中、坡耕地较多、植被较差的地方,水土流失一般比较严重,必须开展综合治理。综合智力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主要有坡面整治、沟道防护、水土保持林草(包括生态林、经济林果、种草)、疏溪固堤、治塘筑堰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以便控制面源污染。
    5、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城镇环保建设,强化县城以及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垃圾污染的综合治理。重视农村污染治理,抓好田间白色污染的防治工作。继续抓好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确保土壤、水资源生态安全。继续加大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快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美化城镇环境。
     6、加快开展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施的相关基础性工作
    建议在流域内设立水资源补偿试点县,科学评估维护生态系统功能的直接和间接成本,研究制订合理的生态保护责任、水质标准、补偿标准、补偿资金来源,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相统一,为建立科学的流域水资源补偿机制探索新路子。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形成流域水质动态管理的信息网络,完善跨行政区流域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提高水质监测水平和监测数据分析处理能力,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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