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在数千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史上,和谐作为中华民族的主流思想贯穿始终。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一个就是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既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吸取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目前,我国正处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入挖掘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特点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安邦治国、品德修养、成就事业等方面,给我们留下了大量可资借鉴的宝贵遗产。如天下为公、振兴中华,报效祖国,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有容乃大,勤劳勇敢、艰苦奋斗,崇德重义、修身为本,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构成了中华传统文化鲜明的民族特色和风格。
在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史上,和谐问题很早就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和要义。比如,儒家提出“礼之用,和为贵”、“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道家讲“知和日常”,墨家提倡“非攻”、“兼爱”,法家主张制定和实施法律以维护社会稳定等,这些思想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体现了中华民族热爱和平、追求和谐的精神。
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以及开拓创新精神。但市场本身也存在着负面效应和消极因素,容易出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现象,这些都是社会和谐的腐蚀剂和社会矛盾的催化剂。中华传统文化强调以人为本、天人合一,强调精忠报国、舍生取义,强调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强调见利思义、推己及人,强调与人为善、诚信待人。这些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仍然具有增强民族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整合社会力量、协调利益矛盾的重要作用。
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出的文明成果,不仅保存在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文物古迹、典章制度中,而且渗透到我们的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中。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主体的儒家文化,在中国绵延相传两千余年,甚至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具有强大的兼容性、柔韧度和渗透力。儒家文化对中华文化的其他形态如诗词、戏曲、小说、音乐、绘画、建筑、民俗甚至日常语言的渗透和影响无处不在。今天,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文化的相互激荡,面对市场经济的双重效应,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只要政府措施得当,优秀传统文化对人们修身立德、积极进取,扬善抑恶、提高素养,增强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点在青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未来社会的主体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生力军。青少年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文化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我省在建设文化大省的进程中,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持抵制腐朽文化,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新时期陕西人精神,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