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提案工作当前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 提案工作

未成年人犯罪新走向呼唤立体防护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人气:
    据报载,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调研发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正呈现出犯罪动机随意化、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年龄低龄化、判处刑罚轻刑化、犯罪主体固定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的“六化”特点。2010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抽样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家庭影响、网络诱惑是青少年犯罪的“帮凶”,留守青少年、离异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率和犯罪率较高,逃学旷课、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违法犯罪发生率在60%以上,未成年犯涉抢劫罪人数最多,接近违法犯罪人数的60%。
    上述现象和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呈明显上升势头,形势严峻,令人担忧,它给家庭带来严重伤害,给社会管理带来巨大隐患,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既是困扰家庭、学校、社会的一大难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复杂社会问题。其成因涉及未成年人自身、家庭、学校、社会方方面面,所以预防、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必须系统考虑、多方联动、综合治理。 
    首先要从家庭做起,抓好家庭教育预防。家长要学习家教知识,注意教育方式,力戒“溺爱型”、“苛求型”、“放任型”、“暴力型”教育方式;要自身为子女做榜样,不做违法犯罪之事,不搞不正之风;要多与子女沟通,建立与子女间的理解、信任关系,做好“爱心”教育;要加强对子女课余活动的监管,严禁孩子进网吧,与不良社会青年交往。
    同时,要大力引导未成年人加强自我预防。自我预防是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家长、学校、社会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不断培养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和自身免疫力,努力增强其是非鉴别力、自我调节力和抵御不良侵蚀的能力,能够自觉抵御不良诱惑和犯罪感染。
    学校是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主阵地,应重视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抓好未成年人的良好行为养成,搞好转差帮教工作,因材施教,鼓励引导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要根据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表现实际状况,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专题讲座、播放宣教片、主题班会等形式上好法制教育课;要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做好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咨询等形式做好学生青春期的心理疏导;要建立家庭学校联系制度,办好家长学校,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式方法,配合学校有针对性地做好孩子的教育管理工作。
    预防、矫正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更是党委、政府乃至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所以社会必须担当起预防、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任。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重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把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对违法经营实行严管重罚,净化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加强社区青少年活动场馆建设,为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在课余和节假日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动空间;要建立各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协调机构,及时研判、排查、发现、了解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动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有针对性地搞好普法宣传教育,采取切实有效举措,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多教协同,形成教育、挽救、惩治转化合力;民政、公安部门要做好社会上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送返工作,防止他们走上歧途。
    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及时从快侦破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严从重打击教唆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投入专项资金,由社区牵头,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成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机构,招募专兼职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监管,帮扶矫正;要做好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其重新犯罪;要对刑释解教未成年人加强人文关怀,做到政治上不歧视,升学上开绿灯,安置上不偏见,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做好接茬帮教,这对减少重新犯罪、降低犯罪率至关重要。【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2011、8、8第二版《法治时评》栏目】 (作者:陈定湘民革陕西省汉中市委宣传部长、西乡县支部主委,陕西省西乡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督学。王清清: 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Copyright (C)sxmg.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陕ICP备09000169号-1

联系地址: 西安市西新街22号民主党派大楼2层 联系电话: 029-87277173 传真: 029-87277155

版权所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