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专项资金对于产学研项目的筛选与资助,采用市场化的方法,选取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创新性强、实施条件成熟可靠、技术团队稳定的项目与成果。通过产学研成果与社会资本的有机结合,促进科研与市场、科技资源与地方经济的紧密衔接,实现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的转变。
6. 培养和发展产学研中介服务体系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科技活动的运行机制是政府安排项目、科研机构组织研发,再把科技成果转给国有企业,可以不需要中介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触角不可能延伸到每个中小企业。因此,要真正实现产学研结合,必须充分发挥各种类型的中介机构,特别是市场化中介机构的重要作用。我省应大力发展为企业服务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产权流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科技经济协会学会在科技中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同时,构建技术交流与技术交易信息平台,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活动给予政策扶持。
7、加强产学研合作的机制体制建设,为产学研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产学研合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按照市场运行规则,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只有利益共享,才能实现持续稳定的合作;只有风险共担,才能形成合力,应对各种挑战。要发挥产学研合作各方的优势,进一步明确各方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利益分配、成果应用等方面的责、权、利。在此基础上,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激励机制,增加产学研合作各方的互信与互利,在合作中实现共同发展。要从制度上保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方在产学研合作中的投入与收益,消除过去在产学研合作中怕投入、缺诚信的短视行为。产学研各方只有优势互补、诚信合作,形成良性循环,才能使我省的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省政协科技委重点督办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