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韩宝生代表说,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家庭压力、相关法律不完善、捐献程序不规范、公众认知度低、国家关注较晚等多重因素的制约,我国遗体捐献目前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这就导致了我国医学院校和医疗科研机构的人体标本严重匮乏,并不能达到每4到6人解剖一具遗体的理想状态。据调查,医学院校在校生平均每20人才能解剖一具遗体标本,在个别院校甚至仅能做到教师示范,这严重制约了我国临床医学水平的提高。反观西方发达国家,遗体捐献在西班牙、芬兰、意大利、法国、奥地利等国均采取预先默认同意制度,即所有公民都被视为器官捐献者,除非其本人“生前表达过反对的意见”。英国公民考取驾照时会填写一份“是否愿意捐献器官”的表格,同意者的回答会被印在驾照背面。美国建有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最大程度保证了器官捐献不受地域条件的影响。
韩宝生代表建议,我国要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法,对遗体捐献的原则、条件、法律关系、接受与使用程序、法律主体、法律责任、行政及行业主管关系等作出规定,促进这项公益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