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扶贫的重点已逐渐由输血济贫转为造血脱贫,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但是,截至目前我国在扶贫脱贫、消除贫困方面,还缺乏一套着眼长远、涵盖面广、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3月12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民革陕西省委会主委李晓东接受采访时表示,“消除贫困是一项长期动态的工作,扶贫脱贫过程中会面临政策、环境、经济条件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稳步彻底消除贫困需要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稳定政策有助于增强群众脱贫致富信心
李晓东坦言,我国扶贫工作中存在一些重短期轻长期、重表面轻实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这些现象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动摇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增加消除贫困的成本和难度。他表示,就世界范围而言,许多国家都围绕消除贫困的制度化建设做了有益的努力和探索,特别是在反贫困立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和经验,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建立围绕消除贫困立法 为持续消除贫困营造稳定的制度环境
为最大限度的消除贫困,打赢扶贫攻坚战,李晓东委员建议我国尽快制定和颁布以消除贫困为核心内容的系列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制保障。
首先,李晓东委员建议,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农村和城市扶贫、济贫和消除贫困的责任主体。设定申扶、申济的申报、审核、审定流程,明确救助对象的条件、资助标准、救助程序。建议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各级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合理安排扶贫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制定扶贫资金的使用和支出程序,将政府扶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之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化工作。
其次,建议通过落实和制定公益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政策导向,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其在资金、市场、管理等方面优势,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引导慈善组织、爱心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提供信息服务等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同时,建议政府定期公开扶贫捐赠信息,表彰扶贫先进集体和个人,提高扶贫工作的影响力、公信力,弘扬社会正能量。
李晓东委员表示,建立第三方动态扶贫脱贫评估监测体系,一是跟踪贫困户的家庭收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扶贫措施;二是实时、动态监测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效果;三是加强对扶贫物资、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情况的审计和监督。同时注重完善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扶贫配套政策,从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和增强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入手,开展立体扶贫,增强和巩固脱贫成果。
同时,他还建议打破城乡界限,地域界限,建立城市和农村统一的社会福利部门,对城乡居民的失业、劳动、养老、医疗保险进行统一规划和集中管理,尽快在全国推行社会福利“一卡通”制度,消除制度性差别。(陕西传媒网特派北京记者 张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