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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工伤保险条例》 完善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民革陕西省委会党员建议受国家人社部重视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7月18日,国家人社部派员专程来到西安,会同陕西省人社厅,一行四人赴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就民革陕西省委会副主委韩宝生所提《建议》进行办理协商。

    在2017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民革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人大副主任韩宝生,提交了《关于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事故处理办法的建议》。

    建议指出,由于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既不能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加强劳动安全管理而减少工伤事故,也不能充分保障受到工伤伤害职工的基本人权,所以急需予以完善。建议提出,要在规定用人单位给每个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有力度的处罚措施和保障措施;建议废除用人单位必须于相关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认定的实效规定;明确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受到工伤伤害职工先期治疗期间的医药费用和生活费用;实行行业基准费率与各单位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工伤保险费率制度等。
    人社部的同志对该建议给予了较高评价,并明确表示,目前关于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调研已经开始,他们将认真研究《建议》,争取《建议》内容在修订后的相关法律制度中得到更多体现,并欢迎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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