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民革集体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举行纪念活动。每年在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法定政治责任。
陕西省和西安市每年都在西安烈士陵园烈士纪念广场举办烈士公祭活动。省市党政军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及各界干部群众代表等约3000余人参加。这不但履行了法定政治责任,也取得了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的社会效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然而不足的是,公祭场所的地方过于狭小,难以容纳3000多人正常和顺利地参加公祭,设施过于简陋陈旧,难以取得应有效果。为了使以后每年都要举行的公祭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就需要对纪念场所另建或对西安烈士陵园改造升级。
西安烈士陵园始建于1952年,是我省最大的综合性烈士陵园。2000年进行了整体改造升级,档次有所提升,然而其总体上还是处于烈士公墓的建设水平,不足以发挥好褒扬先烈,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社会职能。
目前,西安烈士陵园公祭场所容纳量太小,已经影响到公祭活动顺利开展。烈士纪念馆多处水泥台阶和外墙出现断裂破损,下雨天漏雨、积水现象严重,已经影响到英烈厅内烈士骨灰的安全,也对烈士展馆内的文物、展品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园区规划布局落后,缺乏标志性建筑及雕塑等,绿化布局缺乏观赏性和意境。以图片加文字和部分实物展品的落后陈展方式,难以对参观者取得应有的受教育效果。因此,对西安烈士纪念馆升级改造势在必行。建议:
1、及时进行烈士纪念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
烈士纪念馆下雨天漏雨积水,水泥台阶和外墙出现断裂破损,屋檐上贴砖脱落,地面裂缝和沉降,这样的环境显然与缅怀先烈的场景极不相称。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落实法定政治责任的高度,及时推进西安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
2 、适当扩大西安烈士陵园的园区实际使用面积
目前,西安烈士陵园实际使用面积只有172亩,北广场92亩地由市容园林局代管,西安烈士陵园并不能实际使用。随着国家对烈士褒扬工作的日益重视,其工作职能也由烈士公墓管理向承担重大政治性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及教育资源研究开发等延伸,现有园区使用面积显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为了保证西安烈士陵园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西安市政府应当将北广场92亩土地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完整地交给西安烈士陵园。西安烈士陵园接收该地块的使用权管理权以后,除了相关重大政治性纪念活动在此举行以外,要在其他时间按照开放式公园来管理此地块,保证周边居民正常使用。
3、重新规划布局园区,并建立陕西人民英雄纪念碑
西安烈士陵园园区一直是建园初期的布局,比较杂乱。绿化档次较低,缺乏观赏性和意境。尤其是缺乏标志性建筑及雕塑等。这些情况使其整体档次难以提高。
为了提升档次,需要聘请专业园林规划设计机构对园区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规划设计建设,需要应用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展示烈士事迹,强化教育功能。
要在陕西省烈士公祭活动场所,建立陕西人民英雄纪念碑等标志性建筑,使从辛亥革命到当今改革开放新时代的各个历史时期的英雄烈士,中共党员与非中共党员的英雄烈士,有名和无名英雄烈士等所有英雄烈士都得到祭奠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