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领导班子述职制度是为了促进民革陕西省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班子成员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让组织和党员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工作情况,从而达到相互促进,增进交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人员:主委、副主委。
二、述职内容:思想认识、学习体会、工作总结、存在问题、目标方向。
三、述职形式:每年一次,在全体委员会议上的口头述职或书面述职。
四、述职评议:由全体委员会议组成人员对述职人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归纳整理及时返馈本人。
五、本制度经省委会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2008年3月28日十届三次常委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