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省委会经济委员会、祖国统一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的具体事项。
二、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制订并实施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的计划、方案、章则。
三、加强与党员企业的联系沟通,了解情况,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四、负责省委会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
五、负责省委会的扶贫工作。组织“三下乡”活动。
六、掌握地方组织及党员兴办的各类学校、经济实体等有关情况,对其进行有效地宏观指导。
七、负责中兴会、书画社等社团的指导联系工作。
八、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