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委会和办公室的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职能部门印章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二、文件、通知等均须有关领导签发后,方可用印。
三、联系工作的介绍信或便函,须使用统一制的两联信笺。存根和信笺的内容要一致。用印要经有关领导同意。
四、因公外出一般不带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要进行登记,返回后清理手续。
五、特殊情况使用省委会印章须进行登记。
六、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发现不符合以上规定或有明显错误时,有权拒绝用印。
Copyright (C)sxmg.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陕ICP备09000169号-1
联系地址: 西安市西新街22号民主党派大楼2层 联系电话: 029-87277173 传真: 029-87277155
版权所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