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慰问工作
1、节日慰问:指在传统节日所进行的慰问活动。
① 慰问对象:曾担任省委会荣誉职务的党员,曾担任省委会常委以上的党员、及省委会已故领导遗属;
② 参加人员:省委会领导,机关工作人员随同;
③ 组织安排:机关办公室;
④ 标准100元/人;无经济来源的遗属发200元慰问金。
2、伤病慰问:指对因伤病住院治疗人员进行的慰问活动。
① 曾担任省委会荣誉职务的党员,常委以上的领导同志。由省委会领导慰问,办公室安排,标准100元/人;
② 直属支部负责同志,由组织部会同工委安排慰问,标准80元/人;
③ 机关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安排慰问,标准100元/人。
3、丧葬慰问:指对亡故人员家属所进行的慰问活动。
① 中央及兄弟省市组织领导同志逝世。分别以省委会和省委会领导名义发唁电,办公室办理; ② 省委会历届常委以上领导同志去世,由省委会领导对其家属进行慰问并参加告别仪式,办公室和组织部负责同志随同;以省委会领导名义送挽幛,以省委会及省委会领导名义送花圈,上述外地同志分别由办公室以省委会和省委会领导同志名义发唁电表示慰问; ③ 省委会委员去世,由组织部安排慰问、机关负责同志参加,以省委会名义送花圈; ④ 机关干部去世,由办公室安排慰问,驻会副主委、秘书长及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以省委会名义送挽幛及花圈; ⑤ 直属支部主委亡故,由组织部会同工委安排慰问,以省委会名义送花圈; ⑥ 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亡故,由办公室安排慰问事宜。
七、办公物品管理
1、机关各类物品由办公室设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供应、管理。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做好服务工作;
2、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经秘书长审批后,由办公室采购人员统一采购,购回的办公用品由保管人员验收入库。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物品,不予报销;
3、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要厉行节约,物尽其用:个人领取的耐用办公用品,要妥善保管,遗失要赔偿;
4、使用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器材须写借条,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方可借出。一般物品由部、室负责人提出意见,在保管人员处以旧换新;
5、机关物品由保管人员建立账册。
八、其它
1、复印文件,应该从严掌握,经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印;
2、根据工作需要,对各种信函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办理;
3、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加班,予以补休或按规定发给假日工资及误餐补贴;
4、机关会议室的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5、坚持每月第四周的周五下午打扫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