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排省委会领导的公务活动,协调、沟通有关事项。
三、制定、修订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常委会议、主委会议及规定的会议的通知及具体组织工作。
五、负责机关的文秘工作,草拟省委会综合性文件,如决议、决定、计划、报告、总结等,对于以省委会名义发出的各种文稿进行核稿。
六、办理省委会机关机要、文印、通讯、档案等工作,负责省委会大事记载,及《陕西民革时讯》的组稿、编辑、发送工作。
七、负责省委会的印签的使用及管理。
八、处理地方组织综合性报告材料。
九、做好机关车辆、办公设备等公共财产的为维护和保养工作。
十、负责省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医保、房改、计划生育以及离退休人员的联系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十二、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