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由市民革副主委王选带队,民革西安市委会联合灞桥区工委前往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就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活动。我市民革中的部分市政协委员、灞桥区政协委员和机关同志一行十余人,与红旗街道办的党工委领导进行了座谈。
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明显增强,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在村级政权建设中,还存在诸多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更好的完善适合我市农村情况的村民委员会管理工作条例;建立村委会配套组织,健全配套制度,选好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规范农村两委会关系与村务管理,重点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真正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为此,民革西安市委员会就这方面的情况进行调研工作。
座谈会上,王选副主委首先感谢街道办的同志对这次调研活动的支持。他说:三农问题、法律问题和祖统工作是现阶段我们民革参政议政的主要工作,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重中之重。希望大家畅所欲言,结合实际工作,谈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增强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以及更好的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
红旗街道办党工委书记韩锁成、主任惠西平等同志介绍了这些年街道办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以及现阶段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整个座谈会气氛融洽和谐,政协委员们就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对策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市政协委员张明华、侯学正,灞桥区政协委员王百忍、张礼华、石晓东参加了调研活动。(民革西安市委员会 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