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一要创新行政管理模式。要弱化乡、村干部的行政职能,强化服务功能。变以往的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使干部“服务职业化”;构筑定点到户的民声民意民情联系渠道,使乡、村干部“民意需求服务常态化”;乡干部对村级要建立联络员制度,把乡镇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二要创新农村居民管理模式。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统一规划,加快村庄合并,优化村庄居民生活布局,学习推广城镇居民社区化管理模式,建立村民服务中心,办好托儿、养老机构,为村民开展生产生活服务。
3、创新农村土地经营管理模式。在鼓励农民种好自己承包田的基础上,可考虑在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村级建立“抛荒田托管中心”,有序引导农民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托管。农地农有,农地农用,在土地权益不受侵犯情况下,小块抛荒地可由务农劳动力稳定的农户托管,大块成片的土地可向种粮大户流转。鼓励大户、能人、农技人员、企业兴办各类服务实体或农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化、规模化,加强统一性全程服务,提高农业经营水平,解决土地资源浪费和农业产出低下的弊端。对宅基地长期空置的问题,在村庄合并中通过增值补偿将其收归集体所有,形成“用地指标”,在优先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前提下,调剂为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用地。
4、创新农村教育模式。要坚持统一规划、优化布局、提高质量,加快农村中小学改造步伐,变过去按行政区划设校的“走读式”教育模式为优化布局、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的“寄读式”教育模式,即幼儿教育实行“保姆式”、小学教育实行“全托式”的生活学习一体化管理模式,使“空托”的孩子们在健康的环境下享受“保全式”教育。(此材料为民革陕西省委会在2012年9月召开的政协第十届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