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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访角度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1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五是无直接利益冲突者参与折射出对群众引导教育缺力问题。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无直接利益者的大量参与和推波助澜。在当前网络时代,社会群体、成员之间的沟通迅速而广泛,社会情绪的传染简单而且容易升级。如何引导舆论和社会心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
    从信访角度思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研究解决信访反映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由此可以解决大量的社会管理问题。
    第一,加强政策体系建设,提高政府管理社会的科学化水平。政策是管理社会、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本手段。要根据信访反映出来的事件,选择涉及人数多、范围广、矛盾大的问题,组织召开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实事求是的制定相关完善政策,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秩序好转。需要注意的是,制定出台政策要统筹兼顾,防止出现政策“打架”、政策不连续、政策不合时宜等,以避免新政策引发新的信访问题。
    第二,创新机制,发挥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信访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并规定了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是履行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按照该规定,信访机构实际上是受理信访问题的“中转站”,而承担裁决的是根据信访材料的内容所涉及到的政府机关其它部门。目前,我省信访机构是一套班子,三个牌子(省委、省政府、省人大),这种由信访机构受理、由政府其它部门裁决的管理模式不利于信访案件的迅速解决。建议在不违反《信访条例》的情况下,将省委信访机构更名为人民群众工作部或社会工作部,由省委常委挂帅,每隔一定时间,召集政府相关厅局,对一批信访案件集中办理,一揽子解决,建立信访部门直接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使信访部门由过去受理信访问题的“中转站”变成解决信访问题的“终结站”,最大程度的避免转办、交办。
    第三,加强源头预防,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把矛盾化解在初级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是低成本管理社会的前提。要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制度建设,使社会管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少转化、少激化。要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同意的决策事项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
    第四,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创新社会管理。在工作力量上,有效整合行政、司法、公安以及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力量,把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措施有机结合衔接起来,发挥最大效应,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在全省乡镇,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结合起来,打造大调解工作体系;依托全省领导干部“三问三解”活动,在全省全面开展信访代理工作,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社会舆论介入,对依法终结信访事项进行公开评议和听证,扩大群众参与,促进信访事项依法有效化解。
    第五,加强法制和道德建设,切实增进社会诚信。要重视解决社会转型期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通过培育良好风尚和主流价值观,努力形成讲秩序、强责任、守诚信、重包容的文明风尚。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政府的不诚信问题,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府施政效果的根本目标,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作为政府施政的底线,打造阳光政府、诚信政府。此外,要建立有效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和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此材料为民革陕西省委会在2012年9月召开的政协第十届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口头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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