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委会工作当前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 专委会工作

关于成立民革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4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各市委会、省直工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和充分履行参政党职能,经民革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主委会议及第三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民革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科学教育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祖国统一委员会,并任命了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顾问和委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省委会要求,各专委会要按照民革参政议政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民革陕西省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民革陕西省委员会参政议政管理办法(暂行)》、《民革陕西省委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有所侧重。要紧紧围绕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工作。要大力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才遴选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专委会作为参政议政工作主要抓手和平台的地位,更好地发挥专委会的作用和专委会委员的作用。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Copyright (C)sxmg.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陕ICP备09000169号-1

联系地址: 西安市西新街22号民主党派大楼2层。 民革陕西省委会办公室 : 029-87277155;
民革陕西省委会组织部  :029-87277410;民革陕西省委会宣传部 ; 029-87277173;
民革陕西省委会参政议政部: 029-87277394;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服务部:029-87277239;
陕西社情民意信息邮箱  sxmgxx@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