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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精神永远指引着我——访原民革陕西省委主委马大谋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9日  人气:

  笔者:当前,我们民革正在全党进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请结合您的工作实际,谈谈对多党合作制度的理解和体会。 
  马大谋:
每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党制度,这是国情所决定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最有特色、最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经过几十年风雨历程,与人民密切相联,得到群众支持和拥护的执政党,在中国,没有哪个政党可以取代,这是几十年来历史和人民群众的选择。民主党派在几十年的历史革命斗争中形成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接受中共领导、与中共亲密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的领导,是民主党派永远不变的基本原则。在目前,我们要在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的指引下,与时俱进,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多党合作,加强相互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执政党的监督,同时,要大力搞好我们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要。 
  笔者:省委会参政议政工作从第八届委员会开始,建立了基本制度,组建了基本稳定的人才队伍,参政议政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您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另外,您担任过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过许多优秀的议案、建议,被很多媒体誉为“议案大户”。您比较有影响的议案、建议有哪些?  
  马大谋: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参政党的基本政治职能,是参政党存在价值的重要体现方式和立足之基。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中共执政理念的不断进步,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要求越来越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参政议政工作做不好,民主党派的地位就不牢固。作为参政党,我们民革理所当然要不断调整思路,与时代发展同步,不仅要着眼于获得执政党的认可,更要考虑广大群众的认可。通过整合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任职的领导干部和各种特邀人员的参政议政力量,带动民革组织整体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要搞好参政议政工作,第一,要有一个好的制度,良好的制度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第二,要有一批具备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富有责任感和积极性的人才;第三,要有基本的物质保障。按照这三个基本原则,在当时省委会驻会副主委陆栋的主抓下,建立了基本制度,组建了基本稳定的人才队伍,参政议政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从1988年开始,我担任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每年都有一、二十份议案提交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也提出了很多建议,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这里边,有一部分是我独立提出的,一部分是很多民革党员和社会热心人士提供了内容、素材,经过我的加工,由我提出的。这方面的成就可以说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大家共同的心血。之所以在这方面我下了不少工夫,花费了不少心血,一方面觉得,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意见是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是分内必须承担的责任,一方面也觉得这是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和方式,想给广大党员做好表率,带动广大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我提出的比较有影响的议案有二、三十件吧,如《反垄断法》、《民办教育法》、《石油天然气法》、《城市流浪人员收容遣送管理办法》等立法建议,提出后立即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并且好多观点、建议得到采纳。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无序竞争、不正当竞争依然突出,行业垄断和行政垄断屡禁不止,经济垄断问题有所抬头。这样既不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也难以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必然使企业竞争力下降,不能适应入世后激烈竞争的国际市场。反垄断法的制定实施十分迫切。2002年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我提出了尽快制定“反垄断法”的议案,引起高度重视,被列为这次会议的一号议案。我本人对法律不是十分了解,为了这份议案,我下大力气对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半年多的学习研究,并参阅了大量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经过两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之后提出的。今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草案,将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我觉得,参政议政的效果如何,社会影响怎样,这些都是我们在参政议政过程中、在形成成果时需要思考的问题。不论是议案、建议、意见还是提案,都要全局意识、前瞻意识,如果我们具有了这样的意识,参政议政工作就会获得无穷的动力,我们就会不停地思考我们所关注的问题的角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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