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秋就是这样一位兢兢业业传播中华正能量,踏踏实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党的十八大路线,践行党的文化精神的最好诠释人。我想,李艳秋老师在促进实现祖国统一的大业上,在努力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舞台上,在弘扬、传承、传播及保护中国书法艺术的事业上,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和人生标杆,就是一面高高飘扬的道德旗帜。
李艳秋同志简介:
李艳秋,女,满族,1952年出生,沈阳人,毕业于西安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及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史论硕士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国家一级美术师,陕西教育学院美术系教授。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陕西省文史馆研究员,陕西长安书画院副院长,陕西省于右任书法学会副会长,陕西省书法理论研究会副会长,陕西国际书法交流协会副主席,陕西省文化经济交流协会副主席,陕西省妇女书画家协会副会长、陕西省书画艺术研究院副院长、陕西神州书画院副院长。西安市政协七至十一届委员,十二、十三届常委。
数千件作品被海内外专业机构收藏,多件作品被国家一级收藏单位人民大会堂、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国务院、全国政协等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