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我国正处在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的转型期,社会管理中的问题的实质是利益关系问题。法律专业人士在协调利益关系上有不同于其他的特点,可在表达利益诉求、形成刚性监督、创新管理体制、承载法律文化诸方面发挥巨大作用。应当冲破体制束缚,疏通法律专业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
中共中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来,理论界、学术界都在讨论这一问题。普遍认为,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相对滞后、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畅、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不够、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力不足等是目前我国社会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而认为,凸显社会公正、创新社会管理方法、扩大公众参与度,是解决问题的重要突破口。那么,如何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真正求得实效,我们不妨从发挥专业人群的独特作用的视角来审视这一问题。所以,笔者在这里试以法律专业人才为例,探讨如何发挥这一群体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讨论这一问题,还得从我国目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专业人才的特质说起。
如何看待我国现阶段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理论界、学术界、舆论界对此作了很多有益的探讨。问题的根本原因,正如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而具体原因,专家、学者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作了回答。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一是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认为以往的社会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视对社会的控制,而轻视对社会关系的协调、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对社会问题、矛盾的解决与化解、对社会公正的维护、对社会活力的激发的习惯思维;有重视经济发展,轻视社会公平正义的思维;有片面追求“不出事”,而积累矛盾、掩盖问题,以至于维稳成本节节攀升,把激发社会活力与保持社会稳定对立起来的问题;有只把政府和政法机关当作社会管理主体,把人民群众当做管理对象,不尊重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参与权,侵害公民合法权利,甚至过度使用警力的问题;有重视行政手段,轻视法律手段的问题。
二是从我国现阶段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变化分析。认为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完成工业化和加速城市化,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人口流动性加剧,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难度增加;经济市场化不足与市场化过度并存,导致创业空间缩小,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机会减少、阻力加大,容易引发不满情绪;社会组织结构变化,传统的“组织”和“单位”已不能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处于游离状态;信息化、网络化使得社会成员之间迅速从纵向联系为主向横向联系为转变,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加大;部分干部的民主意识跟不上公众的知情、维权、参与、公共政策选择等公民意识增强的步伐,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信任缺失、社会成员价值观扭曲、管理层和主流媒体公信力下降,削弱了社会管理的思想基础。
三是从我国现阶段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上分析。认为现阶段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理念还不能完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也不能与快速变化的社会结构、高度复杂的利益格局和公众多元化的诉求相适应;尤其是在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群众诉求、协调利益关系等方面的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上有很多缺陷;不太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在管理载体上有缺陷等。
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社会管理方面所出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甚至社会风险,在某种意义上讲常常与我们对一些重要的社会关系,尤其是利益关系调处不力密切关联。对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侵犯与维权,是造成社会管理领域问题多,公共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笔者将这些利益关系归纳为以下八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