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晚报》10月9日报道:记者8日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截至8月底,全国共发现“小金库”58225个,涉及金额266.54亿元。
这只是被发现的,那些“潜伏”更深,没有“崭露头角”的小金库,估计也不是个小数目,违法违纪数额肯定还是一个天文数字!这种现象,让人忧心!
对“小金库”陋习的清除,中央不可谓不重视,专门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教育和查处也时时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为何“小金库”还如泛滥的洪水,越演越烈,难以控制呢?我想,内情有二:一是有些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领导,没有真正认识到“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把中央三令五申的禁令置之脑后,当作耳旁风,不予重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违法违纪成本低,私设“小金库”被“曝光”后,常常是没收小金库的全部钱款,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顶多再来个不痛不痒的“内部通报”批评。如此这般,“小金库”怎么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呢?!
“小金库”的危害众所周知,把本属纳税人用来建设国家和为全体国民谋民生福利的钱财,被个别领导者个人或者单位、部门和小团体内的一小撮人拿来作为不正当享受,这不仅违法违纪,滋生腐败,也导致公民和政府部门离心离德,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乱世用重典!无规矩不能成方圆!要真正给“小金库”戴上“紧箍咒”,笔者认为,还应该从严肃法纪做起:对私设“小金库”的主管领导不论涉及的钱多钱少,一律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以贪污和职务侵占罪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单位和本部门、小团体涉及分钱享乐的所有人,一并严肃按照法纪处理!这样一来,我想,各单位、各部门和小团体的领导就不能再不对“小金库”的违法违纪性重视起来,并考虑私设“小金库”的违法违纪成本,而向它挥手说拜拜了!(作者范书芳系民革西安红庙坡支部宣传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