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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共场所公示英语译文亟待规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人气:
    民革党员、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教授黄蓓反映:近日,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场馆正式对外开放,不少外语教学的专业人士在参观了世园会后,对于园区内公示语的英语翻译提出很多批评。
    公共场所公示语是以图形、色彩、文字组合表示公共场所或设施的用途和方位,提示和指导人们行为的标志物,被称为一个城市的“无声导游”。然而,陕西省很多城市在公共场所和重点旅游景区随处可见的公示语(标识、标志、菜谱、地名、路名等)英文翻译错误极多,不仅没有给来陕进行文化交流、经贸洽谈或观光旅游的外籍人士带来方便,反而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有的甚至成为国际笑话。2010年12月,我省质监局启动了《公共场所公示语中英文翻译规范》的地方标准编制工作,以规范公共场所公示语。据悉与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紧密联系的通则、道路交通、旅游景点首批3个标准现已经编制完毕并发布实施。尽管如此,世园会展区内的外文公共标示语依然存在这样那样的译误。《公共场所公示语中英文翻译规范》已经编制完成部分的正确性如何我们暂且不去考虑,相信既然是专家编制的,至少错误应该不会太多。问题出现的可能环节只能是在《公共场所公示语中英文翻译规范》的推广与使用方面了。我们曾试着在网络上搜寻《公共场所公示语中英文翻译规范》的详细内容,结果没有找到。假如现在就需要制作有关的标示牌,那么上面的外语文字部分应该通过何种途径去获得该规范中的相关内容呢?
    一个地方性规范的编制与发布实施,除了编制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外,首先要保证发布渠道的通畅。尤其像这类关系到各行各业、而且时效性、专业性又很强的规范标准,保证编撰质量只是完成了整个工程的三分之一,后期的发布建立在一个什么样的平台之上,如何将其做到有关的人员需要时能够即时找到这个资源,以及怎样保证规范内容的时效性、前沿性才是规范制定出来之后更重要的工作。否则制定规范也许当时成为了一个形象工程,之后则被束之高阁。
    因此建议:
    1、尽快组织专业外语院校中权威的英语教师对《公共场所公示语中英文翻译规范》进行修改,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发布平台,及时公布并更新规范的详细内容,以便需要的单位及人员查询、下载使用。
    2、规范编撰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根据时代的进步、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增添新的内容,因而要做到按年度推出修订版(更新版)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3、在可能的情况下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专家逐步制定除英语外其他非通用语种(如俄语、法语、日语、德语等)的翻译规范。
    4、把使用规范中既定的英语翻译文字纳入地方性法规,强制要求在公开展示的各类宣传品、介绍材料中使用统一的译文。
    5、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对省内各公共场所标示用语进行检查并限期整改,对超期未整改的场所进行处罚以促使其尽快规范化。
 
    素材提供:民革党员、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教授 黄 蓓
    报送至:省政协理论处 省委统战部办公室(已被省政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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