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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应采取农户分拣和村集中就地分类处理的方式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人气: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设想的提出和进行,农村垃圾处理处置成为一项非常重要而急迫的工作。国家环保部门关于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方针是: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但是通过调查和理论分析认为:该模式不具有普遍性,更不适用于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
    主要原因有:
    一、村收集也必须有暂时的垃圾存放地点,以等待镇的集中转运。垃圾存放地点的选择就是难题。因为没有任何一家愿意在自家门前附近堆放垃圾。如果垃圾存放地点远离村落,村民不便,很难实施。
    二、镇转运更是难以实行。生活垃圾体量大、重量小(生活垃圾的容重一般在0.3左右),未经压缩的垃圾有效载荷小,车辆运输极不经济,加上镇与各村的距离相对较远,路况不佳,运输过程又往往需要不断往返重复,这就使得单位垃圾运输费比城市高出很多,以村镇之财力,根本无法承受,更不用说沿路的抛洒和管理问题了。
    三、县处理的最大问题在于垃圾场的选址问题。县城一般面积不大,土地有限,却要处理全县所有人口的垃圾量。虽说农村人均垃圾量较城镇为少,但是农村人口是县城人口数量的数倍不止!如此庞大的每日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对县城的财力、技术、场地和管理来说,压力超过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尚且不易,遑论县城。这几乎是县城绝对无法承受和完成的。
    因此建议:
    农村生活垃圾应以村为单位,由农户自行分拣,分为可回收利用资源(如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与可腐化有机质(厨下物等)及无机物(尘土、燃烧剩余物等);村因地制宜的就地集中处理处置,如可腐化有机质及无机物可堆肥,或者有机质堆肥、无机垃圾集中卫生填埋。可回收利用资源则由有关部门定期集中收购。其好处如下:(1)分散处理处置大大减轻了污染负荷和强度,便于自然净化能力和环境容量的利用,较集中于一处的环境风险小得多,且大大减少了运输成本、节约了能源消耗、降低了炭排放;(2)农户分拣有利于资源的再次循环利用。农户自行分拣是资源回收、利用、再循环最经济最有效方式。分拣后的可利用资源可以由有关部门集中收购加工利用;(3)生活垃圾中的可腐化有机质可以就地堆肥回田,有利于有机农业的发展,可减少化肥使用和化肥污染;(4)分散就地处理处置之后大大减轻了县城土地压力和垃圾的二次处理问题。
 
素材提供:民革陕西省委会副主委 司全印
报送至:省政协理论处(已被省政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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