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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陕西生态环境建设和立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6日  人气:
    水库露底、河水断流、农田龟裂,西南五省区市刚刚遭遇了百年来最为严重的特大干旱,大旱造成了近2000万人吃水困难,给当地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看西南,想陕西。我省多年来在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问题仍很突出。水土流失、荒漠化等一些生态问题的影响范围却在日益扩大,关中陕北资源性缺水严重,各种生态灾害频繁发生。现在陕西正处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积极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重要阶段,既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又面临生态环境脆弱的巨大压力,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当务之急。为此建议:
    一、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技术层级低,过分依赖资源开发,是陕西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必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努力改变产业结构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以及生态恢复机制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规范经济开发中造成的环境行为,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筹措可靠的资金来源。
    二、拉长产业链,提升资源含金量。以新的思维方式谋划农业发展新思路,突出农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做文章,通过调整和优化农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牧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立足我省果品业和畜牧业的比较优势,拉长产业链,通过有效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另外,应当按照发展产业集群的方向,围绕大企业原料型产品的精深加工,做好产业链前延后伸的文章。
    三、切实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小水库、小水窖、小抽水站等蓄水工程,在关中和渭北旱腰带地区,恢复兴建一批涝池,积蓄雨水,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抗旱能力。
    四、加强立法及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立法和执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保障。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管理有关标准、制度、法律和法规,是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前提,同时,要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遏制在开发中产生新的生态破坏现象。(被民革中央采用  参政议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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