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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建设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9日  人气:
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建设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国农民看病难、就医难等问题的存在,仍影响着农民的健康、生存和农村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这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些问题急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加以解决。在调查中发现,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枢纽的乡镇卫生院,因农民小病留村大病进城而经营很不景气,大多面临着生存的难题。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医学教育方向要调整。这是决定卫生人才质量和结构的重要因素。医学教育应当充分考虑到乡镇卫生院的定位和人才需求,将培养与之相应的公共卫生人员全面纳入到培养计划中。陕西省作为一个教育大省,我省的医学教育在全国处于前列,但与乡镇卫生院对口的医学教育却少之又少,这是今后我省医学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应高度重视乡镇卫生人才的培养,建立全员培训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应把卫生院在岗50岁以下的卫生技术人员都视作培训对象,分期分批送到附近的医药院校去培训,脱产或半脱产学习一年全科医生课程,达到准全科医生的水平。对于经济条件落后地区也可采取由县卫生局举办培训班的方式,统一制定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培训,并定期考核以保证学习效果。    
      第二:政策上给予倾斜,靠中央、省、市的财政补助卫生院人员。乡镇卫生院在经济待遇上对人才缺乏吸引力,这可以说是其人力资源问题的症结点之一。 而按乡镇卫生院“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定位,对于公共卫生这种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服务,政府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是责无旁贷的。由于在目前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财政往往捉襟见肘,中央财政应当相应安排更多的款项用于发展农村的公共卫生事业,包括对农村公共卫生人力的建设予以更多的支持。
      第三:县乡一体化管理。可以考虑充分依靠农村三级医疗网络来支持乡镇卫生院的人力建设。一种可能的手段是建立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援关系,甚至由县医院将乡镇卫生院吸纳为自己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分支机构。县医院可对经营不善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托管”,并抽调业务骨干力量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和巡诊,这样可以使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之间能够较好地形成制度化的人员流动机制,在基本医疗方面使乡镇卫生院可以利用县医院高素质且较为稳定的卫生人力队伍弥补自身不足,同时可促进医疗和公共卫生两部门人员之间的交流,真正做到融预防与治疗于一体。当然,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加强政策引导,防止乡镇卫生院沦为县医院的一个门诊部,反而削弱了其公共卫生职能。(民革省委会参政议政部供稿,陕西政协信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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