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暴力拆迁的新闻频见于媒体。主角有开发商,同时也有城中村黑恶势力的影子。村官,尤其城中村村官监督机制缺失是此类现象产生的诱因之一。关注三农,关注廉政建设,村官监督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根据我国行政架构规划,村一级行政工作人员并不属于公务员序列。乡以及街道办以上行政机构有《公务员法》的约束,并有完善的纪检监督机构。然而,分布最广泛,与老百姓切合最紧密的行政机构——村委会,却游离于完善监督体系之外。
就整个社会而言,反腐倡廉总是习惯于盯住“大老虎”,揪出的“大老虎”行政级别也越来越高,然而,广大群众身边的最基层组织却被忽视了。纪检部门公诉的腐败案中,基层村级官员腐败案所占比例并不高,我们的村官都很清廉吗?未必!由于体制限制,纪检部门甚至很少将视角投向村级行政机关。
村官虽小,权力有限,却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他们的作用举足轻重。土地征用、扶贫救灾款物发放、社会事业发展等,这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事情都与村干部紧密相连。全国村级组织有84万之多,村官队伍非常庞大,一旦发生蜕变,其危害之大难以想象。
为此,建议:
1、加强村官教育和培训。村官综合素质不高是抵御腐败诱惑的大敌。加强对村官的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制教育、业务培训是建立健全村官监督机制的基础。
2、进一步扩大大学生担任村官的适应面,补充更多有学识、有责任、有作为的年轻人进入村级领导机构,整体提升我国村一级行政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3、扩大乡一级纪检机构的权力,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
4、加强村民民主素养的培养,教育村民更好地认识到自己选票的价值,以人民民主的力量实现自下而上的监督。(被省政协采用,供稿:西安市委会雁塔支部赵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