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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陕西省委会关于继续组织好
“观故居,走多党合作之路”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2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革陕发[2015]30号

 

民革各市委会、省直工委:
  根据民革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组织好“观故居,走多党合作之路”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民革陕西省委会将开展“观故居,走多党合作之路”活动,以此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经省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
  以学习继承民革优良传统为主题,在组织民革党员实地参观考察民革前辈故居的基础上,推动民革党员学习民革党史和民革前辈的优良传统,鼓励党员以理论研究和文艺创作的形式,表达参加活动的体会和收获,鼓励参加活动的组织和党员在考察调研基础上形成参政议政成果。省委会网站将开设“观故居,走多党合作之路”专栏,发表广大民革党员在活动中撰写的理论学术文章和创作的诗、文、书、画和摄影作品等。
  二、活动要求
  (一)各市委会、省直工委在活动中,要积极争取各级中共党委统战部门的支持指导,保证活动卓有成效的开展。
  (二)各市委会、省直工委要做好理论、学术研究文章和诗、文、书、画、摄影等作品的征集工作,随时向省委会 报送,省委会汇总整理后将及时报送民革中央。报送具体要求附后。活动中形成的参政议政工作成果,可向其他有关方面报送。
  (三)部分民革前辈故居及纪念场馆附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观考察。
  (四)各市委会要及时将活动成果进行宣传报道,每年要对年度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省委会汇报。

  联系人: 张  雅(诗文摄影作品) 029-87277173
       董纪宁(书画作品)    029-87277239
  电子邮箱:shangexuan@163.com


附件:1.活动成果报送具体要求
         2.部分民革前辈故居及纪念场馆

 

                                      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

活动成果报送具体要求
1.文字作品:理论文章和学术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诗词、诗歌、散文字数不限。每个参加活动的基层组织报送至少5篇文字作品。
2.书法、绘画作品:最小三尺、最大六尺;横竖、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不用装裱。
3.摄影作品:数码拍摄需将作品修正为规定尺寸、格式直接上传至投稿邮箱(上传格式仅限JPG、BMP、TIFF,文件大小为15MB以内),并附拍摄时间、地点、简要说明。每个参加活动的基层组织每参观一个故居至少报送5张照片。
4.以上作品的作者须附上真实姓名、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及邮编,以便联系。
5.所有作者须为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作者应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作品作者本人承担。
6.作者认知并同意,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在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中无偿使用。
7.所有作品一经投稿不予退还。

附件2

部分民革前辈故居及纪念场馆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民革前辈故居及纪念场馆 所在区域
1 宋庆龄故居 北京市西城区
2 宁武故居 辽宁省沈阳市
3 朱学范故居、朱学范墓 上海市金山区
4 宋庆龄故居 上海市黄浦区
5 宋庆龄墓 上海市闸北区
6 王昆仑故居 江苏省无锡市
7 钱昌照故居 江苏省苏州市
8 柳亚子故居 江苏省苏州市
9 孙越崎故居 浙江省绍兴市
10 邵力子故居 浙江省绍兴市
11 翁文灏故居 浙江省宁波市
12 朱蕴山纪念馆 安徽省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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