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各市委会、省直工委:
提案是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以提案形式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我们履行职责、协助党和政府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形式和应尽义务。
按照民革中央“举全党之力抓参政议政”的方针,为进一步完善省委会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提高省委会集体提案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党员参政议政作用,现面向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征集2016年度省委会集体提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选题的重点
提案选题应当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我省的实施,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来思考谋划。要结合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的贯彻落实意见,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善和提高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生态建设、建设法治陕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提出提案。对于《陕西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不予立案的情形所涉范围,不要作为提案选题。
二、提案须符合的基本规范
要按照提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构写作,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建议要明确实在,具有可操作性,能起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并占相当的篇幅。提案总字数控制在1000到1500字之间。
三、提交提案的要求
提交提案原则上按照组织隶属关系逐级提交。下级组织向上一级组织上报提案时,应当写明原创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所属支部、联系电话等内容。
提交提案截止时间为10月底。提案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并标明“两会提案”发至省委会参政议政部邮箱:sxmgxx@126.com。
联系人:刘青峰,电话:029--87277394
四、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征集提案,主要是为省委会向省政协全会提交集体提案做准备。对于适宜向省政协全会提出,但不宜作为集体提案的材料,也可以上报,省委会将以大会发言、信息、个人提案等多种形式综合使用。对于适宜向全国两会提出的材料,省委会将推荐给民革党员中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于所涉问题是在市县级中共党委政府职权范围内就能解决的材料,不要上报省委会。
民革陕西省委会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