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决算情况
(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概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行政机关1家,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五个处室。机关行政编制28人,其中主委或者副主委1名,秘书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1名副秘书长)。
2.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的基本职能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民革中央、中共陕西省委、民革省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3)组织协调全省各级民革组织和党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活动。
(4)依照民革章程的规定,负责全省组织发展,协调地方组织的工作,负责全省民革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各地方组织的领导班子的建设,选拔、考核、培养地方组织的骨干,审查地方组织领导班子人员的选拔、换届。负责民革省委会直属基层组织的各项工作。
(5)抓好全省民革的人才培养和推荐工作,搞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6)抓好民革全省思想建设,进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7)致力于有关祖国统一的各项工作。搞好社会服务、扶贫帮困、法律援助,服务经济建设的相关工作。
(8)完成民革中央和中共陕西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14年度主要工作
(二)收支决算总表(附件1)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附件2)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附件3)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4)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6万元,公务接待费3.89万元。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78.82万元,2014年比2013年下降3.94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的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65.5万元。比2013年提高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14年新增临时性的任务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年末公务用车车改前保有量3辆,车改后保有量2辆。比2013年下降2.07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的开支。
3、公务接待费3.89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及省外相关部门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比2013年下降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的开支。
三、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64.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70.31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0.17万元,为代扣住房公积金工勤人员个人缴纳部分。
(3)上年结转和结余93.75万元,主要是上年度教育活动项目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454.28万元。其中:
(1)基本和项目支出454.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