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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变迁 三十年巨变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2日  人气:
刘学利
  三十年前,一个划时代的口号——“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如同春雷震撼神州,如同春雨滋润每一位华夏子孙的心田。三十载,改革开放三十载是熠熠生辉的三十载。看似平淡却是喜人的变化与我们每个人朝夕相伴,如影随形。三十年,对于历史长河就那么短短的一瞬间,然而,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从贫穷落后一步步走向发达富裕文明和谐的国家来说,又是一个丰富而值得铭记的过程。我们一次又一次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推上新的高潮,一个又一个宏伟计划交替闪烁在电脑屏幕上,一扇又一扇“窗口”争先恐后向大海开放,一条又一条高速公路马不停蹄地追逐着车轮的速度。
  三十年巨变何止这些?仅以生我养我的雍城凤翔故里而言,曾经令人艳羡的高楼大厦,早已如雨后春笋;曾经,大商场是那样的屈指可数,而今,价廉物美的“一站式购齐”的超市已是平常事物;曾经,在年节等特殊时刻,才可名正言顺地添置新衣的人们,今天已是将购买新衣变成居家度日中不起眼的一部分;曾经,的凭票供应粮食以成历史,今天,本土食品、南北风味、舶来美味已是令人大快朵颐的寻常食品;曾经,人们选择居住地以临近繁华市区为准,而今,越来越多的人“奔赴”城市边缘,因为,愈来愈多的大小巴士线路将“地盘”扩展到了新区,日趋完善的社区服务让人们“把根留住”;时至今日,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环境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近年来,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地方生产总值上升到51.5亿元,同比增加15%,先后跨入了全国双拥模范县,文化先进县,体育先进县,科普先进县,农村科技入户先进县,科技进步先进县,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先进县,电化教育先进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省级平安县,省级文明县城等荣誉称号。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的和谐,已成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 绿色消费已成为时尚消费,环保电器、无公害蔬菜、“限塑令”的诞生提供了实施这一新消费理念的平台。三十载九州腾飞,三十载神州春华秋实,惠及每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这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都是一个朝气蓬勃的群体,在改革开放浪潮激荡之中兢兢业业,艰苦努力,做出了惊人的工作。在历史的长河中,改革开放三十年短而又短,可是这三十年是全国各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开展后,农村更是旧貌换新颜。忆往昔,看今朝,心中好多感慨。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民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变化。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性转折点,不仅突破了传统体制的束缚,而且极大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1978年至2007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140元,增加4000多元。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力支撑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第一阶段为1978年至1984年,是农民收入高速增长阶段。1978年底开始的农村改革,为农民收入增长带来了强大的动力,在短短的6年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133.57元增加到355.33元,增长2.66倍,年均递增17.71%。第二阶段为1985年至1990年,是农民收入在波动中缓慢增长阶段。此阶段农民收入波动非常明显,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1985年的397.6元增长到1990年的686.31元,扣除物价影响年均递增2.97%。第三阶段为1991年至1996年,是农民收入回升阶段。从1991年开始,尤其是1992年以后农村经济形势逐步好转,农民收入出现了强劲的回升趋势。1991年农民收入比1990年增长了2%,维持了上升态势。1992年农民收入走出了低速徘徊的势头,增速达5.9%。随后几年,农民收入继续稳步增长。第四阶段为1997年至2000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1997年农民收入实际增长4.6%。1998年增速为4.3%,1999年增速为3.8%,2000年收入增长速度为2.1%。第五阶段为2001年至2003年,是农民收入恢复性增长阶段。进入新世纪,农民收入实现了恢复性增长。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66.4元,比上年增加113元,增长5%,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4.2%,扭转了增幅连续4年下滑的局面,实现了恢复性增长。第六阶段为2004年至2007年,是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阶段。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农民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04年至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量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连续4年超过300元;扣除价格因素,增幅实现了1985年以来首次连续4年超过6%。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5%;2008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528元,同比实际增长10.3%,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从宏观的角度讲,归结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立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生产制度的变迁,降低了管理成本,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热情,极大地解放了长期受到压抑的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高速增长。二是放开农产品市场。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把统购统销纳入改革议程,从农产品流通领域着手开始了农村市场化改革进程;1985年,中央决定,对粮食和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订购,放开了猪、牛、羊、水果、水产品及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随行就市,实行市场调节。1999年,放开了棉花市场和价格。2004年全面放开了粮食市场和价格,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农产品价格的放开使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明显增加。三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是继家庭联产承包之后我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为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1978年至2006年,来自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由人均每年308元增加到8369元,乡镇企业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8.2%提高到34.6%。乡镇企业已成为支持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四是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逐渐恢复并日益活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2004年至2007年,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就培训农村劳动力1230万人,其中85%以上实现了转移就业。同时,不断加强对农民外出就业的服务,农民外出务工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03—2007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达1.6万亿元,年均增长17.8%;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2008年“四补贴”达到1028亿元。六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并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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