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北京举行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将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引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实现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召开,确定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性质、方针和任务,明确了新时期民主党派的任务、地位和作用。之后,邓小平同志在毛泽东总结的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新时期统战理论指导下,民革在1977年10月初步恢复活动的基础上,于1979年10月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总结了同共产党合作的历史经验,确定了新时期的方针、任务,决定把自己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使新时期的民革工作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结合,同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密切结合,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必要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两个五号文件的出台,给民主党派创造了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政策保障,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尤其十七大的召开,赋予了多党合作事业新的时代内涵,也使得我们对新时期新阶段如何履行职能更加明确,作为一个有作为的参政党,我们应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积极献言谏策,进一步增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把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事业,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民革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里程碑上写下辉煌的一页!(作者丁玲莉系民革渭南市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