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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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民革中央《关于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人气:
 
  民革各市委会、省直工委: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文化建设上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中共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民革全党的思想建设,对广大党员进行正确的理论引导,民革中央向全党发出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的要求,现将民革中央《关于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的通知》(革中文[2009]133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中央要求,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把活动组织好、协调好、实施好。省委会有关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的方案随后下发。
 
附:《关于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的通知》(革中文[2009]133号)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的通知
  民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中央各工作部门:
  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国家全体人民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共同认可、普遍遵循、自觉践行的主导价值观念和主导价 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是现阶段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所要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有机整体,它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文化建设上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中共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要任务。
  民革作为参政党,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对广大民革党员进行思想引导,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决心和信心。为此,民革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请各地按照通知所附“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方案,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把活动组织好、协调好、实施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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