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春(21岁),我们被调往北平丰台战车三团特务连,担任少尉司务长(国防部有职令),团长赵振宇,由北京行辕指挥,主任李宗仁。
1948年,丰台成立工步二团,又名806团,我调往团部任中尉副官,团长李正军,司令傅作义。1948年秋丰台解放,我随军进北平城, 1949年2月参加北平和平解放,随部队接受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39军独72师,215团,被提升一级任团部上尉(连级)粮秣股长,军长安春山,团长李正军。
1949年4月退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发有: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参加北平和平解决回籍人员证明书,证件号码25210;回籍护照;金银硬币出口证;车船免费乘搭证;以上四个证明在肃反运动中被组织审查时收去,后放在本人档案里,(详见附件:眉县统战部证明。)及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路证,编号:第10911号现本人保管)1949年10月起程从北京回四川原藉,当时秦岭和四川没有解放,道路不通,落户陕西省眉县火车站,以给眉县火车站养路工区、眉站机米厂、眉站酒厂做搬运工为生。1956年春季当地政府将我们组织起来,组建眉县火车站搬运社(集体企业,多劳多得,自负盈亏),当搬运工至1964年调常兴搬运社当搬运工,后改为眉县第二运输公司(集体企业)。个人身份工人,1981年12月退休,工令从1956年算起,退休后定为四级工,月工资56元的75%加粮补贴,每月生活费49.22元,1987年调到84元,1990年调到112.54元,又逐步调整到现在月退休生活费2100元。
二.我个人建国后经历简述
我与老伴一九四九年十月从北平落陕到眉后,历经镇反、“三反五反”、肃反、反右、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在运动中不断向人民政府如实交待历史问题,为了证明我的历史清楚,于一九五一年将应本人保存的由谭政、陶铸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政治部签发的《原国民党军队人员回籍证明书》、叶剑英、郭宗汾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战线司令部人事处签发的《北平联合办事处证明放行经条》以及相关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颁发的四籍护照、回籍火车免费搭乘证、金银硬币出口证等证件交付给当时的眉县肃反领导小组。由于上述证件存入眉县公安局本人敌伪档案,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我要不断地向当地运动领导小组和所在单位写交待材料,也为此在政治上受到岐视。虽然我一直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政府,遵纪守法,但在经济上同样受到不公平待遇。劳动改造、游街批判、限时写出交待材料便成了家常便饭,精神上身体上不时受到摧残,老伴也因此丢了工作,身体和精神同样受到双重打击。我所从事的是人力搬运工作,几十年如一日从早到晚,人力拉运上千斤步行几十公里拉货、装货、卸货,工资报酬计件制,今天干了就有工资,如遇下雨或者无话,就没有工资,从未享受过星期天,也没有节假日,拼尽力气每月也只挣四五拾元的报酬凭着这些工资既要养活八个子女,还要维持老伴药费的支出,生活的艰难至今回想起来还习有余悸。
历经艰难坎坷,子女成人报国家。随着党和政府政策的落实,我和老伴获得平反昭雪,子女长大成人,也都非常争气,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均做出一些成绩,家庭生活也随之好了起来,让我在生活上尽享晚年。但是,作为一名参加过亚洲战区抗日战争的抗战老兵,参加过北平和平解决的有功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尉军官,到目前,抗战荣誉一直没有得到肯定,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没有得到落实,是我一生最大的心痛。我已耄耋之年,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多么渴望在我有生之年对我抗战时期、北平和平解决时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历史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