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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重选的冷暖人生——国民党党员宋志刚坎坷经历纪事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6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一张机票,决定冷暖人生

  1948年8月,国共双方在沈阳周围集结了上百万军队,在辽沈战役即将打响之际,好多学生纷纷向南方转学以躲避战乱。宋志刚说:“学校里乱得不行了,所以我还没毕业就离开东北转学到了北平的北大农学院。当时,我与300多名学生一起住在西直门铁狮子胡同2号的宋公馆。可是我只上到9月初就又因为北平学生不断上街游行,搞学生运动而上不成了。10的一天,蒋经国又通过青年联谊会的人转给我一封信,里边有一张机票和一个入台证,嘱咐我想和他一起去台湾的话务必于第二天早上坐飞机走。当时,我十分犹豫。走吧,我从此就再也回不了家,见不到多年没见的亲人了。不走吧,国民党的失败已成定局,共产党来了一定会清算我们这些被称为“太子系”的人。思之再三,我最后还是下决心回家看望亲人。于是,我把所有与蒋经国往来的书信和能够代表我国民党身份的证件以及陈立夫在训练班时给我写的“至大志刚”的条幅全烧了。1949年1月21日,傅作义宣布了北平和平解放,由于城内人口太多,粮食供应紧张,新政府就号召在北平的外地人尽可能返回家乡,我就去学校分别办了转往西北大学武功农学院和四川大学农学院的转学证,还在共产党的军管会办了一张回家探亲的通行证。”
  这一年,23岁的宋志刚从北平乘火车到涿州后,由于铁路和公路都不同程度遭到战火破坏,他就只能步行回家。10多天后,他行至山西玉门,考虑到解放区物资匮乏,就给家里买了些吃食,另外还给爷爷买了两瓶酒。几天后,当他渡过黄河来到宜川县城时,看到街上十分冷清,几乎没什么行人。深夜,9年没回家的宋志刚终于看到久违的家园和亲人,但他的爷爷和父亲已经去世,母亲紧紧地抱住他泪如泉涌却不敢放声。那一夜,他没敢向亲人坦承自己曾经特殊的经历,但母亲却早已从他在1946年4月8日寄回家的惟一一张照片上看懂了他的身份。
  第二天凌晨,只与亲人团聚了4个多小时的宋志刚不敢再呆了,他趁着村里没人走出家门,又到他的出生地宋家塬看望了一下叔父叔母,然后径直来到西安。他在西安呆了几十天,那段日子里,他抱着逃一天算一天的想法,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好不容易等到武功农学院开学的日子去报名时,办事人员却说战争期间学校无法正常开课,他只好又一路艰辛地赶到四川农学院。这次,他选择了畜牧兽医专业,只上了一学期,就于1950年上半年毕业了。之后,他又在人民政府办的技能训练班学习了3个月,被分配到四川川西行署管辖的区域内从事农业工作。
  这期间,随着对人民政权和共产党宽大政策的了解,宋志刚向单位党组织全面交待了自己的历史问题,但是在风起云涌的政治运动中,他注定是劫数难逃。1951年3月27日,他在人民政府开展的一次大逮捕中被捕入狱,以反革命罪获刑5年4个月(其中两个月是管制)。1956年7月底,宋志刚被释放出来后没有立刻回家,为了生活,他到处做工,逐步学会了一些建筑技能。后来,成都有一座倒塌了的电影院需要重建,他就向人家提出承包申请,待遇是只挣每月19元的基本工资。电影院建成后,他却又在1958年12月20日再次入狱,罪名是投机私包工程,偷挖社会主义墙角。从次年4月判决生效开始,他又坐了5年牢,并一直在一家劳教工厂做工。1964年出狱后,在四川省磨床厂就业的宋志刚并没获得真正的自由,而是继续受到一定程度的管制。一次,他与一起接受管制的18岁青年廖正中相互诉苦时,两人都是一肚子冤屈,都觉得在共产党掌权的时代他们这种人不可能再有出头之日,于是便商定逃跑。1965年11月的一天晚上,俩人翻墙逃出厂区乘火车来到昆明,躲藏了一段时间后又逃向边境。一天,俩人正沿着坑坑洼洼的公路行走,就看到一个解放军士兵在一家偏僻的商店旁放下自行车走了进去,车把上还挂着个包。廖正中胆大,蹓过去就将自行车偷了过来,但他却不会骑车,宋志刚便带着他向国境线上逃。在四处都是大山的土路上,他俩一天骑行100余里,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他俩刚到景洪就被边防人员抓住了。后来得知,他俩早被下了通缉令。这一次,两人被戴着脚镣手铐关了半年,移交回来后,宋志刚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市公安机关军管会以叛国投敌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廖正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由于他俩不服,在四川省公安厅看守所服刑期间多次上诉,1984年4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法院以偷越国境罪(未遂)、伪造证件及盗窃罪改判宋志刚有期徒刑8年,廖正中有期徒刑5年。两人依然不服,继续上诉要求平反,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后来,在给中共中央许多领导写信依然无果的情况下,宋志刚偶然认识了胡耀邦的养子刘胡的养父,并通过这层关系给胡耀邦主席捎去了上访信,胡耀邦主席很快就批字让最高人民法院重新调查他的冤案,最高人民法院就又批给四川省委,四川省委的答复却是“此人历史复杂,一时难以搞清”。这事就又被搁置下来。有一天,宋志刚从报纸上看到刚刚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代表名单里有已经是民革中央副主席的贾亦斌,就写信给他说自己1946年在庐山会议上听过他的发言,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并将自己的冤案向他进行了反映。没几天,贾亦斌就给宋志刚回了信,称申诉材料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半个月后的1988年3月16日,成都市中院再次做出判决,对宋志刚以偷越国境(未遂)罪改判免予刑事处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做出判决,撤销原川西人民法院1951年认定的反革命罪,宣告宋志刚无罪,但这个时候的宋志刚已经62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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